我國商標制度是以註冊保護為原則,因此註冊商標的好處有:

  1. 取得商標權後,商標權人除可以自己使用還可以授權他人使用。
  2. 可以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指定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服務註冊。
  3. 如果他人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使用該商標,而有侵害商標權或有侵害商標權之虞的情形,商標權人可以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對於故意或過失侵害商標權的人,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如有任何商標註冊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TEL:04-23297766
或E-mail:business@asialiuh.com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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