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務分類精細化下對早期商標權利範圍之影響與實務觀察
文 / 林淯茹 商標代理人

「商標使用」向來是商標法實務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商標法第5條明文規定商標使用之定義,並於同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商標權人有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讓商標因為使用,得與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間產生連結。而隨著社會及產業分工越趨精細,現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公告「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之商品及服務分類名稱日益具體,同時卻也延伸出另一問題,即早期申請註冊之商標,由於申請當下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名稱並未如現今細緻,其取得之權利範圍是否能涵蓋目前精細化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為本文所要探討之重點。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胡家禎 專利部專利工程師

我國發明專利早期公開制度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平衡專利技術的公開與專利權保護的需求,促進技術的公開與流通,減少重複研發的情況,並增加專利申請人的商業價值。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龍婉瑜 國外部主任

關於商標權的保護,多數國家採取屬地主義,即,商標權的保護僅限於註冊所在的國家或地區。換言之,若欲在某一國家或地區獲得商標保護,必須依照當地法規提出申請並完成註冊,方能依法主張權利。對於有意拓展海外市場的品牌而言,這意味著需要在各個目標市場逐一提出商標申請,可謂繁瑣且費時。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許瑞伶 商標代理人

中國「商標並存制度」

1. 背景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日本商標並存制度的出現探討日本、台灣與中國商標並存制度(上
文 / 許瑞伶 商標代理人

商標作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其基本功能即在於使消費者得以區分商品或服務之來源。而「商標並存制度」的設計,則是為了在維護商標專用權與市場靈活運用之間取得平衡,允許商標申請人與在先商標權人在特定條件下達成共識,將近似商標指定使用於相同或近似之商品或服務。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吳俊億 專利師

在追求創新與技術領先的時代,專利無疑扮演著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關鍵角色。對於許多企業和發明人而言,美國專利市場顯然是兵家必爭之地。然而,要順利取得美國專利,除了技術本身的創新性之外,更需要嚴格遵守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所訂定的繁複法規。其中一項經常被申請人忽視,卻對專利有效性具有深遠影響的制度,便是「資訊揭露聲明」(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IDS)。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林志豪 商標代理人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並避免發明人已經耗費時間、金錢的研發之技術在公眾無法輕易知悉該技術的情況下又再次投入時間及精力重複研發,遂透過專利制度,給予願意充分揭露研發技術之發明人,一定時間的排他權保障,使其可藉由技術壟斷獲得銷售產品或專利授權等經濟上的回報,增加其繼續投入研發與投資的意願,產業的科技水平也可因發明人技術的揭露而有所提升。

但也因專利權的排他性,專利權人即可藉由發函或是訴訟手段對於認有侵害其專利權之廠商請求支付授權金或侵權之損害賠償。此時,受函者或是侵權訴訟中之被告最常使用的防禦手段即是藉由專利的舉發程序,主張該專利有不可專利之事由,而在專利權被撤銷後,該專利權之效力即視為自始不存在。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專利地圖探秘:避開雷區,搶占先機
文 / 范綺鈺 專利部專利工程師

在全球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下,專利已成為企業提升競爭力的重要工具。然而,專利布局不僅關係到企業的技術創新,還涉及市場戰略與風險控制。專利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有助於企業避免侵權風險,確保市場競爭優勢。本文將探討專利地圖在企業專利戰略中的應用,如何透過前期的專利分析進行風險預警,並提升企業競爭力。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歐盟商標審查制度介紹
文 / 蔡沁蓉 國外部主任

上班前,你或許會走進 7-11 買杯咖啡,早餐想來點簡單的蛋餅,於是選擇了 弘爺,午餐決定放縱一下,踏進 麥當勞,下班後想放鬆追劇,便打開 Netflix。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充斥著各種商標,而這些商標的存在,正是為了讓消費者能夠輕鬆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淺談商標「侵權使用」-以主題標籤之使用為例(下)
文 / 楊理安 律師、許智凱 法律專員

淺談商標「侵權使用」-以主題標籤之使用為例(上)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林明境 專利部高級工程師

於專利申請的過程中,為了克服審查意見通知函內,審查委員所提出的不予專利事由,「修正」申請專利範圍的內容是專利申請人最常做出的應對之一。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入好友
文 / 楊理安 律師、許智凱 法律專員

本文擬淺談商標之「侵權使用」,說明上會先自構成「商標使用」之要件開始,再進一步介紹「侵權使用」之特殊考量,最後再以有關社群平台上主題標籤使用之實務判決為例,討論行為人如於社群平台上以主題標籤之方式標註他人商標文字,是否可能構成商標之「侵權使用」?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