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明境 專利部專利工程師
許多創作人在為自己的創作產品申請發明專利時,普遍沒有在申請前充分檢視或了解自己的創作產品,是否符合發明專利所需具備的條件,導致自己的創作產品無法順利的取得發明專利權。據此,本文將針對發明專利之專利要件進行簡單說明,希望能夠幫助讀者更加了解申請發明專利應具備之條件,以此讓讀者能夠順利的為自己的創作產品取得發明專利權。
發明專利之專利要件
申請發明專利,除了必須符合申請的程序要件之外,尚必須經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該發明或創作是否符合專利要件,如經審定核准公告,始得獲得專利權。其中,專利要件(Patentability of Inventions)是檢驗發明或創作是否能授予專利的法定要件,一般專利要件包括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ly Applicable)、新穎性(Novelty)及進步性(Non-Obviousness),以下針對各專利要件進行簡單介紹:
(一)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ly Applic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