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前言

    我國製造、代工產業經過數十年的努力,從OEM漸漸走向ODM,並在全球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多項高科技相關產品也居於全球領導地位然而,在面臨大陸及東南亞國家的興起後,土地勞工等成本的差距,漸漸危及我國產業競爭力,因此,在衡諸眾多具有未來發展潛力的產業之中,設計產業被列入高度重視且積極規畫的產業

    設計伴隨文化而生,進一步更是創造文化的產業,在創意轉換成為知識的過程之中,設計工作者應建立基本相關的法意識,培養如何運用智慧財權法規的保護,避免受抄襲或被抄襲之苦

    在台灣,並沒有一部稱為智慧財產權法的法律,對於完成的設計作品,可以由多種法律提供保護最常見的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公平交易法營業秘密法等然而,法律可能無法提供充足且全面的保護,因此有時也必須透過契約的約定來取得更進一步的保障

以下,就來介紹設計工作者可以運用哪些法律來保護自己的設計

1.著作權法

     和設計作品最為相關的即為著作權法由於著作權法係保護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涉及文學藝術等的作品,都是最容易取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商標法

     商標法上的商標係指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標識換句話說,無論是哪種語言或是圖案記號,甚至是顏色聲音商品外觀公司名稱等,只要能讓消費者辨識出你的商品或服務,即可以申請商標加以保護
     一般常見的品牌或LOGO,通常都會進行商標申請的佈局因此,當設計工作者準備推出自己的品牌時,建議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商標申請會比較好,否則一旦投入時間與資金後,卻發現商標名稱已被註冊,甚至可能被搶註,先前所有的準備都將功虧一簣至於應該申請哪些商標態樣申請哪些類別,以及提出申請前的商標設計,避免被在先商標權人主張係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前,建議可以委由專業的智慧財產權事務所進行事前的法律評估及事後的相關監控

3.專利法

      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三種。「發明專利」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新型專利」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設計專利」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組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或者是「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可以依專利法申請設計專利。

      簡言之,「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方法和改良產品,較偏向科技或工業領域。而「設計專利」的保護則著重在商品的外觀,透過視覺感官的創作,保護物品外觀形狀、花紋、甚至是保護色彩或其組合。

 4.營業秘密法

      設計產品涉及營業秘密的保護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設計最後的階段是「發表」,一旦發表即喪失營業秘密法保護的基本要件「秘密性」。只是,如果該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甚至是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等,在符合「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的要件下,還是有可能以營業秘密法加以保護。因此,公司可以與員工透過簽署競業禁止條款或保密條款來保護公司的創意不被挪用。
 

5.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的立法目的在於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因此,任何市場上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如:仿冒行為、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皆屬公平交易法所禁止。因此,許多智慧財產權法律,無法處罰的不當行為,都可以藉由與公平交易法的競合來加以保護。

6.契約

      除了上述的法律之外,另一個常被設計工作者所忽略的領域就是契約。取得智慧財產權法律的保護須具備一定要件,因此有些創作可能不具要件而無法受到保護。我國在契約上採取契約自由原則,因此利用契約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並非是不可能的事,透過保密契約的簽訂,課以對方保密的義務,一旦有洩密行為發生時需負損害賠償責任等,基本上可產生一定的嚇阻作用。

      除此之外,許多設計工作者遇到的問題是「雙方契約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智慧財產權的歸屬應屬何人?」舉例來說,最常見的就是客戶委託設計公司設計產品,如果沒有約定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究竟是誰擁有權利?這個問題其實可以透過契約的約定,在一開始就把未來所會遇到的爭議排除,因此,契約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再者,許多設計工作者會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將自己的權利授權甚至轉讓,導致對於自己的作品無法再主張權利等。或是對被授權方來說,可能付了授權金之後,卻無法取得完整的授權,導致進行產品利用時被拘限住,甚至被權利人主張侵權的情況也時有所聞。因此,轉讓契約或授權契約如何擬定,也是設計工作者必須了解的重要課題。

二、結論

    法律與設計看似是跨領域的產業,然而,設計需要法律加以保護,而智慧財產權法律同時也需要設計的相關理念來注入更多的創意,例如新型態的商標引進台灣後,如:立體商標、聲音商標甚至是氣味商標都逐漸在台灣開始發展起來。

    最重要的是,法律是保護懂得維護自己權利的人。如果設計工作者能夠培養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意識,就可以盡量排除將來可能會遇到的法律爭議,相信對設計工作者在進行設計工作時,能減少後續爭議所需花費的時間與成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I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